蜂蜜硬糖

大概是高中生K赫,第一人称注意。


有私设。


以上,注意避雷。





1

 

他在台上跳舞,踩着强烈的鼓点,呼吸在空气中产生肉眼可见的扰动,一个抬手的动作带起衣角,露出细瘦结实的腰。不知道谁吹了一声口哨,他抿嘴,勾起一个有点羞涩的微笑。

杯子里的阿斯蒂冒着细小的气泡,我盯着他,一口气喝完,气泡破裂在口腔里,有点麻。他用手比成枪在人群里扫了一圈,最后停在我身上,做了一个Bang的口型,我配合着做出中枪的姿势,看到他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知道他,我们学校的千智赫,我们千智赫。

提到这个名字我总是会想起马思远摇头晃脑的跟我说,你知道吗,我们千智赫怎样怎样,带着一脸母凭子贵的表情——请原谅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时候呆在资本主义国度放洋屁的我的语文水平,但是当时我脑子里只有这个形容。此人在短暂的人生中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跟我抬杠,每次都说不过我,还喜欢拿别人跟我得瑟。

事实上我与千智赫本人的交集几乎是没有的,除了他自己说的,我放学在小巷子里救过他。但是这件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在我委婉地表示过不认识他之后——可能也不那么委婉——他虽然没有像被我拒绝过的女孩那样,露出绝望或者什么其他的表情,但是我还是把他划进了不想打交道的行列里,因为他看起来超无趣。

 

初中毕业之后我去了北城的高中,这是所公立的重点高中,男女同校,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把校规第十条贴在墙上的自习室。我交了一群朋友,有时候出去玩。在这我爹不养娘不管,家里就一个爷爷还每天喜欢出去打麻将——我严重怀疑爷爷闹着要回重庆只是因为在美国打麻将他一缺三。

就这样我又碰见了千智赫,三次,在同一间酒吧,比较清新的那种。我是说,那种没有色彩纷乱的灯光和摇头摇到脑壳都要飞出去的酒吧。

 

第一次我看到他抱着把吉他在那独奏,第二次看到他坐在后面给一个邋里邋遢的长发歌手敲架子鼓,这次我以为会看到他弹贝斯以凑齐摇滚三大件,结果他来了一个漂亮的后空翻。

我看着他稳稳地落在台上,在热烈的呼声中跳下了舞台。

 

向我走过来。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他穿过这世间汹涌的人群,一个一个走过他们,走向你。哎真是倍儿有面子,我都想对朝我看过来的人举杯致意了。

 

他离我越来越近,眉眼锋利,劈开记忆里那个模糊的影子具象在我面前。

 

不是我说我没得罪过他吧,怎么这气势好像是要搞事?

虽然今天我一个人来的,但是我Karry • Wang,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我就没怕过谁。我微微眯起眼睛,看着他在我对面坐下,指了一下我的腹部。

 

“衣服皱起来了。”

 

???我一个处女座加强迫症,竟然有一天会让人提醒我,衣服皱起来了?很好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力。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的下摆,接着又看他把那件黑色打底上面跟泼满了红油漆似的外套脱掉搭在沙发上,只穿着一件灰色的小背心,五指并拢在脸前扇风,“你能为我买一杯酒吗,谢谢。”

 

Excuse me?这小王子式的搭讪方式竟让我有些迷惑。

 

“为什么你自己不去买?”

“我未成年。”

“你不说不就完了。”

“老板认识我。”

“那你换一家不成吗?”

“我喜欢这里,我专一。”

 

我简直要起立鼓掌为你转身了。于是我一拍巴掌起立了,转身了,去了吧台,点了一杯青草蜢。绿薄荷,可可酒,加上鲜奶油,给未成年人过把小瘾。

他看着我点的酒,露出了一点不屑的表情,“女孩儿喝的酒。”

嘿你个未成年,还敢鄙视我点的酒,有首歌怎么唱的来着,我清清嗓子,“我虽然是个牛仔,在酒吧只点牛奶。”

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的时候嘴里叼着片薄荷叶,像个小痞子似的歪嘴冲我笑,“一股奶味儿。”

“小孩你不要和我装,青草蜢虽然度数不高也是有作为酒类的尊严的……”然而还没说完他就打断了我的话。

 

“我说的是你。”

 

这我就不答应了,我当然要回击,我看着他,突然后悔没有好好学语文,因为现在的我脑子里只有简单的四个英文字母,S.H.I.T.

 

“我喜欢的一个歌手,他唱歌也是这样,有点小奶音。”他把薄荷叶轻轻吐在杯子里,简单擦了一下脸上的汗,从书包里拿出了男生学院的校服衬衣——他竟然会背着书包来酒吧我的天——他把衬衣穿上,扣子一颗一颗扣到最高,整理了一下刘海,低下头身子微微前倾,问我,“有没有中分?”

我发誓我的手只是出于处女座的强迫症伸了出去,在摸到他又轻又软的头发时他大概是条件反射往后缩了一下,但还是梗着脖子让我替他整理刘海,这副样子让我非常想揉一揉他的脑袋,但是我并不想把理好的刘海再次弄乱。

他把书包背好站起来,带着乖巧的微笑,说了一声谢谢叔叔,哎嘴真甜。

 

等等谢谢叔叔??

 

我伸手拉住了他的书包带子,“千智赫你耍我呢?”

“你认识我?”他有点吃惊的转过头,看不出是真是假。

也是,这酒吧为了格调灯光搞的死暗,我坐的这一块又在阴影里,如果不是有心辨认估计很难看出我是谁。也就是说他在舞台上瞄准我的Bang,他让我买酒的请求,包括他温顺的让我整理刘海,都不是因为我?我对这个无差别撩人的小孩很不满意,拽着书包带子的手上一使劲,害的他重心不稳跌坐在我的腿上。

“Ka…Karry学长?”他认出我来,一下变得像受惊的小猫,眼神里带上了几分害怕,“对不起对不起,惹你生气了,但是拜托你,这里碰到我的事不要告诉别人好吗?”

距离好近,我都能闻到他嘴里清凉的薄荷味。这叫什么?我想起有首歌里唱的,语带薄荷味的撒娇,对我发出恋爱的讯号。

 

恋爱的讯号,我看着他,反复品味这五个字。

 

而他看我不说话,慌慌张张从兜里翻出了一张毛爷爷递给我,“酒钱我付了,多的就当孝敬您了。”

居然还改用敬语了,我觉得特别好玩,所以我笑了,但是我不知道我笑起来是有多瘆人,他竟然从我腿上站起来跑了。跑的时候他撞到了桌子,咚的一声响,恰好合上了我那一秒的心跳。

 

不是我说,我这个人很相信命运的。千智赫这个人,我跟他在一间自习室里看过书,也总是听别人说起他,但这些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命运的子弹只在这一秒打在了我的心上,我想起他在舞台上,细长的手指转了一圈,突然停下来指着我。

 

Bang

 

我中枪了。

 

 

 

2

 

这节课提前讲完了,那个年轻的数学老师正在讲台上发小牢骚,我无聊的看窗外。蓝天,白云,还有一群来我们学校参观的初中生——穿着男生学院的校服。虽然我一直羞于承认我曾经就读于这所傻叉学校,但是母校的学弟学妹们来参观,我还是要看一眼的。

没想到我最先发现的竟然是仰着个大脸往上看的马思远,我往回缩了一下,想着千智赫八成也在这里了。马思远跟我说过千智赫跳级了,和他同班,“比你这个差点留级的的人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你懂个锤子,我是懒得学。

下课铃响了,老师还在讲台上收拾东西,我就迫不及待的对着下面那群萝卜墩吹了一声口哨。下面那群初中生纷纷抬起头来,只有一个人没抬头,我快速扫了一下冲着我的那堆千奇百怪的脸,确定了没抬头的那个就是“我们千智赫”了。“我们千智赫特高冷,有次我在路边被小混混围着,他板着脸路过,说了一句你们挡着我的路了,那群小混混只敢放了几句狠话就走了。”

很好马思远,既然你这么说了,我就让你看看真正的小混混是怎么堵截这个高冷同学的。

我踢了一下前桌何其龙的凳子,他揉着刚睡醒的眼睛转过来。

“给你个任务,跟着我去堵一个人。”

他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哪个哪个?男的女的?”

“男的,”我朝窗户外面一指,“那个背黑书包的锅盖头。”

他探头探脑的看了半天,回头来问我,“戴眼镜那个?”

戴眼镜?我又看过去,带队老师大概是宣布了自由活动,那群萝卜墩三三两两在校园里溜达,千智赫正偏过头跟一个同学说话,白皙的面瘫脸加上黑框眼镜,一幅禁欲系学霸男神的形象。

 

小家伙还有两副面孔。

 

“就是他,走。”我一拍桌子站起来,这孙子已经跑到了门口,我想了一下,脚步放慢了点。

 

我看到他俩的时候千智赫已经被这孙子堵在了角落里,越过他的肩膀我只能看到千智赫的一点头发尖。啧,真矮。我走过去,正听到千智赫不卑不亢的说,“这位大哥……”我扯着何其龙的衣领把他往后一拎,“大哥在这。”

 

千智赫看着我,眼睛眨了几下,第一句话竟然是,“你居然在八中?”

 

嗬这我就不乐意了,我再怎么样还是上的了重点中学的,这种学霸式的歧视我真的是很气愤。

“有意见吗?”我把胳膊压在他肩膀上,朝他的脸凑近。

“没有,就是有点吃惊,上次碰到你的那地方离这挺远的。”

你还敢提上次?我又凑近了一点,“原来是近视哦,怪不得上回认不出我呢,你说要是真是什么奇怪的大叔,会那么轻易就放你走吗?”

“我认识老板。”

妈的竟然忘了有这茬。我继续凑近他,伸手摘掉了他的眼镜,准备在语言和动作上双重调戏一下,却突然失语了。

 

午后的阳光越过我的头顶落在他的脸上,把他的眼睛照出一种近乎透明的金色,是棕熊被咬的满头包也要去摘的金色。fuck,我在心里骂了一句,捂住了他的眼睛。他迅速闭上眼睛,眼睫毛轻轻的抖啊抖,挠的我手心痒痒的。

 

一秒之后我反应过来把手拿开,他不说话看着我,一直看着,然后抬起手,揉了揉他的眼睛。

 

我把眼镜递到他面前,讪讪的说,“眼镜。”

 

他抓过眼镜走了,还在揉他的眼睛。

 

何其龙估计是跑去哪抽烟了,我一个人站在墙角,像一个面壁思过的小孩。妈的凭什么我会产生这种自己做错了事的感觉,我想像少年漫画里那样愤怒的一拳打在墙上,想了想还是心疼我的手,揣着兜慢慢晃回教室。

 

走在路上我开始想他,字面意思的那种,我想起他在自习室认真写作业,我们最近的距离是他用橡皮擦的时候撞到我的胳膊,而我翻着白眼说了句别撞我。

 

真可惜。

 

这天下午我又去了那间酒吧,他十分特立独行的在旁边给人B-Box,我差点没把杰克丹尼一口喷出来。

他玩够了跑到我旁边坐下,发梢的汗珠甩在我的脖颈上,我能听见动脉的血管突突的跳,扯出一个老神在在的微笑,把杯中剩余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暧昧的靠近他的有些翘起的调皮发尾。

 

“我说千智赫……”

“诶。”他声音清脆的像往鸡尾酒里丢了一块冰,看似在答应我,却把我的话头生生的截下来,搞的我一点想继续撩下去的欲望都没有。

这孩子。

我倒回沙发上,感觉生活不容易。

“吃饭没?”

这种富有生活气息的对话让我怀疑了一下我们现在所处的时空,我们是在一个灯光半死不活,人们半醉不醒互相喷酒气的酒吧对吧,这种下班回家在小区门口遇见隔壁邻居易大叔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没。”

“那一起去吃饭吧。”

空腹喝酒确实给我可怜的胃造成了不小的刺激性,这位同学干脆的语气也让我相信他能带我找到美食的天堂,于是我跟着他走到了一个装修简陋但还算勉强干净的小店。

“想吃什么?”

他把菜单递给我,在一水儿的重庆某某之中我选了看上去比较简洁的重庆小面,而他点了一碗红油抄手。

“Karry学长最近怎么样。”

完蛋了,这种闲话家常的氛围让我浑身过敏,黄昏暖洋洋的光线打在脸上像硫酸烧着一样,我挠挠鼻子又抠抠脸,只能祭出大杀器I’m fine, thank you, and you.

“我啊,我最近学习挺忙的,要中考了啊。”

“好好学习,好好学习。”我还想说一句少去酒吧,但是他抢先说了。

“以后我就不去酒吧了,Karry学长如果想找我的话,可以打我的电话。”他从顾客意见簿上撕了一张纸下来刷刷写下一排字递给我,我在对他如此自然的破坏公物和我居然被他牵着鼻子走的双重震惊之下,感觉到刚喝的酒顺着血管摇摇晃晃的漫进大脑。

总之不是脑子进水,我把那张纸撕了。

“我找你干嘛。”我把纸片往地上一丢,拍拍屁股走人了。

 

我当然没有在旁边转悠等他走了再回去捡,看这小兔崽子一脸没事儿人的吃完面还跟老板热情告别谁还会觉得自己刚刚做的事情过分。

还有他怎么认识那么多店老板啊。


 

 

3

 

我拒绝承认一点,那就是我开始惦记千智赫,特别惦记他——也许是因为暑假太无聊了。

我躺在床上吹着空调摸出手机,才想起来他的号码被我自己撕掉扔在了某个不知名小店,只好还是去酒吧碰碰运气。

运气不错,我一进去就看到千智赫抱着一把吉他在弹,他看见我,抿着嘴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看在我眼里像是略带害羞的勾引。

有人勾引还不上的是傻逼,我一步跨上酒吧那个又窄又破的小舞台,千智赫递给我一个话筒。我接过话筒,他拨了几组和弦,没有经过商量的,我们合作了一首科特柯本他老人家的少年心气。

他弹得不错,我也唱的很尽兴,一首歌结束我回过头看他,而他在低头放吉他——难道这时候不是高山流水遇知音琴瑟和鸣相视一笑的时候吗?你看我都这么有文化了你倒是抬头看我一眼啊。

千智赫仿佛听到了我内心戏一样抬起头冲我笑了一下,“吉他是别人的,一会他们要用,我们下去吧。”

你想要吉他我家里的马丁尼阿拉贡罗德里格斯都可以给你玩啊,我跟着他从台上蹦下来,霸道总裁的台词在心里一轮一轮的播放。

我又成了那家酒吧的常客,因为千智赫。我们又合作过好几次,他唱歌的声音很好听,弹吉他也是格外迷人,跳舞的时候我觉得我变成了天宇文,在心里尖叫如果我是女生我一定会爱上他的。

 

有一回我问他为什么要瞒着大家唱歌跳舞。

“这些我倒是没有瞒着,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来酒吧玩。”他在吧台点了两杯可乐加冰,找到一张角落里的桌子坐下,“男生学院办圣诞晚会的时候我还跳过舞,不过估计你那时候没注意。”

我是没注意,我那时候被我的崇拜者们搞的Karry真名投票大会气得不轻,啥表演都没看。

“你去过多少酒吧?”

“就来这一间。”

“哦,”我看着他把那一杯可乐咕嘟咕嘟喝完,觉得他真是有意思极了,“那你为什么只来这一间?”

“以前常来这里看喜欢的乐队表演,就跟老板混熟了,后来他们不唱了,不过我因为喜欢呆在熟悉的环境里,就没走。”

“哪个乐队?”

“one piece”

哇这么简单粗暴的名字我除了海贼王就只知道一个,我忍着没有跳起来得瑟,端着可乐喝了一口,等他的下文。他看我,一脸败给我了的无奈。

“你主唱的那个乐队。”

“喜欢我主唱的乐队,那就是喜欢我喽。”

“其实是讨厌你的。”

我差点被可乐呛到。这是什么操作?求而不得爱极生恨吗?

“你明明唱的很好,却一点都不认真,说解散就解散了。”

“我会继续唱的。”

“你随便,我无所谓。”千智赫耸肩。

 

回家我翻出来以前写的谱子,心里想着要好好震慑一下这小子,抱着吉他在屋里鬼哭狼嚎练了一晚上。第二天我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跑去给他唱,看着他笑。他一笑我就开心了,我觉得我像古时候千金买美人一笑的王爷,特别酷。

后来我们开始尝试一起写歌,还给歌编舞。我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叼着面包去酒吧,比上学还刻苦。

这样的日子像泡在蜂蜜威士忌里,柔和有余,刺激不足。

是的,我一心想把千智赫撩到手做一些更刺激的事情,但是在他正直双眼的注视下我的低级思想总是不敢冒头。

犹豫再三,终于在开学前一天我心一横,想着再不出手等开学了就有被别人拱走的危险,点了一瓶皇冠伏特加坐在沙发上,盘算是灌醉他还是灌醉我自己。不行不能灌醉我自己,都说酒壮怂人胆,我喝不就显得我怂了吗。我脑子里琢磨着灌他酒的理由,眼睛看着他在台上跳舞,又想起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他的场景。

我有点想喝酒。

他跳完走下来,走到我旁边坐下搭着我的肩问我他跳的怎么样,我心里有鬼受不了他离我这么近迅速把他的胳膊扒拉下来,脑子一抽把内心呐喊过许多遍的天宇文的台词说出来了。

“如果我是女生我一定会爱上你的。”

这句话的潜台词有很多种解读方法,结合我刚刚拼命扒他胳膊的行为就导致了一种微妙的尴尬,为了掩饰尴尬我把那瓶酒打开,给自己倒了一杯。

他不说话只是笑,更加重了尴尬的气氛,他把四肢舒展开躺在沙发里,胳膊搭在我身后的靠背上。他的手指上可能有静电,明明隔着一点距离,还是把我的脖子刺的很不舒服,我往前弯下腰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手肘放在膝盖上,托着下巴看新上台那个拿着麦吼得声嘶力竭的歌手。

我意识到我把这事搞砸了。

我开始倒下一杯酒喝。

他也倒了一杯,跟我对着喝。我不知道我们在较什么劲,总之在这种谁怂谁小狗的氛围下我们双双醉成狗躺在沙发上睡着直到酒保把我们叫醒。

“醒一醒,要关门了。”

“我没睡着。”我一下从沙发上弹起来,看见千智赫也躺在旁边——这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是算陪我睡了。我揪了一下他翘起来的小鼻尖,看着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着我,看得我身心舒畅。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有句话说春风沉醉的晚上,我倒觉得夏夜的晚风也让人沉醉。还有句话说激情总在后半夜,我非常同意,满心激情澎湃的跟着晚风唱了两句,换来有人开窗户骂了一句操。

我脾气好,我不跟你计较。

到了千智赫家楼下他没上楼,“我跟我妈说同学喝大了照顾他回不去,我得在家门口蹲等到明天早上再敲门。”

怎么着是想让我跟你一起等吗?我压不住嘴角的微笑。这是什么,这是赤裸裸的告白,这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捏着他的下巴一口啃在他红红的小嘴上,满是革命胜利的喜悦,泡的最艰难的一次妞,终于到手了。

亲完我看见他脸红红的看着我,问我是不是喝醉了。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喝醉了。

我当然喝醉了,我们是酒,醉到欢乐。月半小夜蛐为我歌唱,虫子在我的小腿上种下小草莓,我惦记了三个多月的千智赫仰着脸,看着我。

“明天见。”我兴奋的挥挥手转身走了,我感觉我的脸一路上都在发烫,可以直接煎个鸡蛋当明天的早饭。

 

 

 

4

 

第二天我没有在那个酒吧见到他,后来我又几次大老远跑去,却再也没见到千智赫。我想给他打个电话,却发现厮混了这么久竟然没有留他的电话号码。我找马思远打听到千智赫在八中的班级,某天放学的时候在门口堵住了他。

“让一让,挡着同学们的路了。”

我拎着他的领子就上了天台。

 

“怎么不去酒吧了?”

“那地方太远,不想去了。”他低头整理衣领。

“那咱们在学校玩呗,天台就行,搞个乐队叮铃咣啷的,多刺激。”

“你是认真的吗?”

 

他的眼睛看的我心虚,我承认我不是想搞乐队,我是想和他搞。

“我还没想好。”

“没想好就慢慢想。”

他擦过我的肩膀走下天台,书包撞了一下我的胳膊,我怀疑他是故意的。

 

之后几次在学校碰到他都是不冷不热的,照样跟我的打招呼但是从不多说几句话。我看到他和同学聊天或者坐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总觉得我们不应该这样的,可我又不能上去质问他,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们应该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怎么调情。

有一天自习课的时候我看见天边的云很好看,我溜出来蹲在他们教室外面轻轻敲了两下窗户,他打开窗户问我干嘛。

“你出来。”

有同学开始注意到我,低声的议论起来,他摇摇头把窗户关上了。

溜出来的人哪还有溜回去的道理,虽然我没能拉动千智赫,但还是自己一个人跑去看了云。操场上的风呼呼的刮,我心也冷。

我擦了一把鼻涕,决定把千智赫和这一团包含了我微小惆怅纸团一起丢进垃圾桶,然而我没扔中,又屁颠屁颠的跑去捡起来重扔。

 

好好学习的我度过了极度无聊的一个学期。

有一天我看见千智赫和一个小姑娘一起并肩走在那条号称情人路的林荫道上,我知道那个姑娘,他们班语文课代表,而他是他们班数学科代表。在幼稚的小学生眼里,语文课代表和数学课代表是绝配,但我不认为,我等到小姑娘挥挥手跟他拜拜,冲上去把他按在路边的香樟树上。

“你是不是喜欢人家小姑娘。”我都搞不懂我哪里来的资格问他,但是我就是问了。

“不是。”

“那你们怎么一起走?”

“刚刚去教师办公室送作业。”

“呸,送作业才不会走这里。”

我说着小学生一样的反驳,觉得无比的烦躁,快要烧着了。人们一般用火烧眉毛来形容事情急迫,我觉得我现在火烧眉毛的想按住他打一架,或者打一炮。

但我清楚的意识到我蹦出来质问他根本得不到什么结果,我根本不敢给他一巴掌,或者啃他一口。

因为我怕他。

我怕一巴掌下去我们一拍两散,怕一口啃下去他会露出厌恶的目光。

我们僵持着,直到千智赫叹了口气,轻拍了拍我的手,“你把手松开,我有话跟你说。”

我松开手,跟着他从情人路的这一头走到另一头,又走回来。

我听他说他从小就软乎乎的好欺负,家里面大人也经常不在,总是被人堵着收保护费,我救了他,那天他一直跟在我后面,跟着我到了那间酒吧,听我唱歌。

他说我好几次不记得他,随口就解散乐队,他还是很喜欢我。

他说他在酒吧认出来我,第一次搭讪别人,第一次给别人写电话号码,但是被撕了。

他说他以为就这样完了,可是我开始靠近他,让他以为是真的。

他说他认真,但是受不了别人不认真。

他说不想陪我找刺激了。

“跟着你走的时候以为跟着的是光,看见的是精彩的世界,最后发现虽然精彩,但是我太较真了,不适合这样的世界。”

情人路就算来回走也会到头,他挥挥手跟我说拜拜,眼睛红红的,但是没有哭。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走回教学楼,转身往反方向走。

我走到了足球场,在正中间的发球点上躺下,看云缓慢的移动。

我想起我趴在走廊的栏杆上看着千智赫从楼下走过,明明隔着一层楼的距离我都能看见他头顶上翘起一撮头发,或者脸上冒了一棵小痘。

我想起我埋头在路上走,他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我抬头看他,他侧着头在和别人说话,看见我的时候点头打了个招呼,鼻梁上的黑框眼镜随着点头的动作轻微往下滑了一点。

我想起这个学期我开始看很多书,书上说当人们恋爱的时候感觉器官和触觉器官会变得特别灵敏,也会变的多愁善感。

我恋爱了。

我看见他的时候看不见自己了,从前我说我不开心,现在我说,我不想让不他开心。

我失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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